注意事项
2
:
提防冒充香港快运航空的电邮、短信、网站及社交媒体信息
1 / 2
常见问题
预订机票
目的地
One way fare to Tokyo from HKD350+

香港快运「双重赏通行证」

double up pass
double up pass

因反应热烈,我们现加推更多优惠名额,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以经济实惠的方式,让你在2026年的每一趟旅程都更加舒适又便利。通过「双重赏通行证」,你可以预先选择前排座位、享受优先服务,更可优先购买尽情去飞特惠赏机票,让你快人一步,以超值价钱锁定下一趟精彩旅程!

 

「双重赏通行证」优惠包括

价格:港币 288 (优惠总值超过港币 360!)

预订日期︰即时至2026年2月4日 (23:45)

 

Value Card_product_Icon_340x340_Upfront Seat copy

港币100「前排座位代金券」x2

Value CardproductIcon340x340Prioritycolour

港币 80「香港快运优先服务代金券」x2

Value Card_product_Icon_340x340_Priority Access_colour

尽情去飞特惠赏 优先预订权 x2

 

 

如何使用你的代金券

每张代金券均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或之前出发的航班。

按照以下简单步骤,你可于初次预订、管理我的订位或网上办理登机时使用代金券 :

步骤1: 预订新航班,并前往「附加服务」页面;或进入「管理我的订位 」搜索现有订单,并选择添加附加服务。

步骤2: 选择「优先服务+ / 优先服务」及/或 你的前排座位。

步骤3: 于付款方式中选择「使用代金券」。

redeem voucher
redeem voucher

 

步骤4:从「双重赏通行证」确认邮件中复制你的专属「代金券」兑换码。 

步骤5:贴上「代金券」兑换码,按下「添加」及「使用」。 

redeem voucher payment
redeem voucher payment

重要提示: 

  • 代金券必须由双重赏通行证持有人兑换,并只适用于该持有人及其同行旅伴于同一订单内一同出行。   
  • 双重赏通行证机票订单上的乘客姓名必须与著数卡持有人购买双重赏通行证时所使用姓名完全相符。
  • 代金券适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或之前出发的航班。未使用/已过期之代金券将不获延期或退款。
  • 每张订单每种类别之代金券最多可使用两(2)张(即最多两张「香港快运优先服务」及两张「前排座位」代金券)  
  • 代金券仅限使用一次,并只适用于一张订单,任何未使用的余额将自动作废。   
  • 如代金券金额不足以支付订单的全数费用,差额须以信用卡或系统支持的电子货币包支付。   
  • 有关完整版本条款及细则,请参阅条款及细则文档

 

如何使用尽情去飞特惠赏优先预订权

尽情去飞特惠赏优先预订将于 2026 年第 1 季及第 2 季举行。

  1. 合资格旅客将于优先预订开售前最少三小时收到由香港快运发出的提示电邮。  
  2. 当优先预订时段正式开始,我们会于官网或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发出通知。届时只需点击链接后,即可启动预订流程。
  3. 系统将提示你登入香港快运账户。温馨提示:请务必登入香港快运账户,以便我们进行身份验证,并为你解锁优先预订资格。
  4. 完成验证后,你即可快人一步,优先预订尽情去飞特惠赏的精选机票!


重要提示:

  • 提示电邮只会发送至用于购买「双重赏通行证」的电邮地址。
  • 优先购买专属链接仅供参加者本人使用;严禁向任何第三者分享该链接或相关账户数据。
  • 尽情去飞特惠赏受禁运期和机位供应情况所限,香港快运不保证特定票价、航线或机位供应;即使参与优先预订,亦不保证能成功订购。  
  • 有关完整版本条款及细则,请参阅条款及细则文档
HK Express
HK Express

掌握最新动态

立即订阅,即可第一时间获取我们最新独家优惠及折扣!

我希望收到香港快运、其联属公司 同属国泰航空集团 及/或其 [营销和推广] 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票价优惠、特别推广和最新信息(统称「香港快运市场营销和推广)。我确认已阅读并了解香港快运的隐私政策,并同意香港快运使用上述个人资料和任何过往事务历史记录进行直接市场营销和推广。我知悉在未经我的同意下,香港快运不会使用我的个人资料作直接营销和推广用途。详情请参阅香港快运的隐私政策。


关于我们

品牌故事

Connect Us

Certificate1
Certificate2
HK Express

Copyright © 2026 Hong Kong Express Airways Limited.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1534号 沪ICP备20230240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