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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索賠

如果對本行李政策的解釋有任何不一致的,以英文版本為準。

行李延誤

如您的行李並未於輸送帶按時送出,請到抵達大堂(海關之前)的行李服務櫃檯申報。我們的職員或負責人員將為您提供協助。

如果您已經在行李服務櫃檯作出登記,我們會向您提供一個行李檔案編號。您可以隨時與我們聯繫以查看您的行李狀態。

行李損毀

該怎麼辦:

離開入境大廳之前,請再次確認閣下的行李完好無損。如有破損事宜,請告知我們的行李服務櫃檯職員提交行李損毀申報。受限於以下條款,我們可能會對相應的維修或更換費用負責,並可能會根據損壞的行李的狀況進行補償。若您的託運行李箱無法修復,香港快運將以該行李箱的使用情況予以賠償。

HK Express行李服務部聯絡方法 :

香港

電話 :       +852 21802120/ 21802122

傳真 :       +852 21866707

電郵 :        bagsvcs@has.com.hk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日早上七時正至晚上十一時

海外

如果您在抵達目的地機場後有任何行李遺失/損壞問題,請按此聯絡當地人員為以便向您提供進一步協助。

行李載運之相關權責

香港快運只承擔有限的行李遺失、延誤或損毀的法律責任。

其他有關行李的查詢,請參閱常見問題 (行李)

申索:

於大部分國際航線中 (包括國際航線中的內陸旅程部分),香港快運的法律責任或受華沙公約之規限:寄艙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公斤 17個特別提款權單位,而手提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名旅客 332個特別提款權單位。部分航線則受蒙特利爾公約規限:寄艙行李及手提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名旅客 1,288 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特別提款權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定義,其轉換率則時會波動。

如果您能證明損害是由於我們或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且該作為或不作為:(i) 蓄意造成損害;或 (ii) 是罔顧後果並知悉損害很可能發生,且您能證明對此作為或不作為負責的員工或代理人當時是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事,以上的權責限制則不適用於我們對你受損行李的賠償責任。

申索免除:

我們不承擔以下責任:

  • 非託運行李的損害,除非損害是由我們或我們的代理人的疏忽所造成。
  • 因您的行李造成的任何損害。您應負責因您的行李而導致他人和財物,包括我們的財物造成的任何損害,且您應賠償我們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和開支。
  • 行李的固有缺陷、品質或瑕疵而造成的損害。我們對在空運時因平常和正常震盪造成的正常損耗毋須承擔責任。
  • 因延誤給您造成的損害,如果我們能證明我們和代理人已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來避免損害,或我們或代理人無法採取該等措施。
  • 行李的損害,如果我們為另一承運人的運載簽發機票或辦理託運行李,則我們僅作為該承運人的代理人進行上述行為。如果您對託運行李提出申索,您可以向第一或最後承運人或損害發生時執行運載的承運人申索。

免除申索的物品:

除在華沙或蒙特利爾公約界定的國際運輸中運送的托運行李或非托運行李外,如乘客托運之行李內含有受行李運輸一般條款所禁止盛載之物品,而該等物品引至托運行李內的物件有任何遺失、損害或延誤,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 現金,貨幣;
  • 法律和商業檔;
  • 珠寶、鐘錶、iPhone、iPad,及其他電子或電腦器材和裝置;
  • 相機或其他攝影器材;
  • 雙目望遠鏡、望遠鏡、光學設備包括眼鏡;
  • 貴金屬、石器、或其他貴重物品;
  • 藝術品、雕塑、繪畫、銀器、陶器、瓷器和陶瓷;
  • 歷史文物和原稿;
  • 收藏品和不可替代的物品;
  • 古董、傳家之寶、收藏家物品和文物;
  • 鑰匙;
  • 銷售樣品和待售物品;
  • 藥物;
  • 皮草、包括大衣,手套,帽子;或
  • 遊戲獎盃、鹿角和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