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本行李政策的解釋有任何不一致的,以英文版本為準。
如您的行李並未於輸送帶按時送出,請到抵達大堂(海關之前)的行李服務櫃檯申報。我們的職員或負責人員將為您提供協助。
如果您已經在行李服務櫃檯作出登記,我們會向您提供一個行李檔案編號。您可以隨時與我們聯繫以查看您的行李狀態。
該怎麼辦:
離開入境大廳之前,請再次確認閣下的行李完好無損。如有破損事宜,請告知我們的行李服務櫃檯職員提交行李損毀申報。受限於以下條款,我們可能會對相應的維修或更換費用負責,並可能會根據損壞的行李的狀況進行補償。若您的託運行李箱無法修復,香港快運將以該行李箱的使用情況予以賠償。
HK Express行李服務部聯絡方法 :
電話 : +852 21802120/ 21802122
傳真 : +852 21866707
電郵 : bagsvcs@has.com.hk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日早上七時正至晚上十一時
香港快運只承擔有限的行李遺失、延誤或損毀的法律責任。
申索:
於大部分國際航線中 (包括國際航線中的內陸旅程部分),香港快運的法律責任或受華沙公約之規限:寄艙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公斤 17個特別提款權單位,而手提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名旅客 332個特別提款權單位。部分航線則受蒙特利爾公約規限:寄艙行李及手提行李之最高賠償額約為每名旅客 1,131 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特別提款權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定義,其轉換率則時會波動。
如果您能證明損害是由於我們或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所導致的,且該作為或不作為:(i) 蓄意造成損害;或 (ii) 是罔顧後果並知悉損害很可能發生,且您能證明對此作為或不作為負責的員工或代理人當時是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事,以上的權責限制則不適用於我們對你受損行李的賠償責任。
我們不承擔以下責任:
除在華沙或蒙特利爾公約界定的國際運輸中運送的托運行李或非托運行李外,如乘客托運之行李內含有受行李運輸一般條款所禁止盛載之物品,而該等物品引至托運行李內的物件有任何遺失、損害或延誤,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須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