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會於登機閘口被再次檢查,任何超出尺寸/數量/重量的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將需寄艙並被收取費用。
由2023年8月7日起,超出限制的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將改以閘口行李收費並以每件HKD500*計算。
*超出尺寸/數量/重量限制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行李將需要寄艙,所有閘口行李必須符合寄艙行李尺寸及其重量不能超過32公斤。剩餘的寄艙行李額不能用於減免行李額/費用 ,我們亦不會於登機閘口安排提取已寄艙行李的服務。
適用於2021年10月1日或之後出發的旅客:
每位旅客可攜帶兩件物品,包括 1 件手提行李和 1 件隨身物品。
必須能放入座位上共用置物櫃,
不超過 56 (長) x 36 (寬) x 23 (高) 厘米 (22 吋 x
14 吋 x 9 吋) 及 不超過 7 公斤
例如小型手袋、手提電腦包、小型背包及相機袋;
必須能放入前方座位下方及
不超過 40 (長) x 25 (寬) x 20 (高) 厘米 (15.7 吋 x 10 吋 x 8 吋)
機場禁區內購買的商品亦會被視作為手提行李
很多國家都嚴格限制液體、噴霧劑和凝膠類物品進入客艙。這些限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