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动单车
潜水器材
高尔夫球器材
滑雪撬或滑雪板
冲浪板
钓鱼竿
每件行李最大尺寸
277厘米/109吋
(长+宽+高)
每件行李限重
20公斤 1
除辅助犬以外,HK Express不允许任何宠物登机,详情请参阅特别协助中有关「携带辅助犬乘搭飞机」之指引。
旅客可以携带轮椅和助步车等行动辅助工具上机,并不计入旅客的行李限额。
行动不便的旅客所使用的轮椅将免费托运。
如果折叠手动轮椅不能安全地放在头顶行李舱上,我们接受将当作托运行李。请注意,虽然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不拆卸您的轮椅,但是为了符合安全要求,我们可能会根据您轮椅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拆卸。
如果您的轮椅使用电池供电并需要将轮椅作为行李运输,则需符合《IATA 危险物品条例》。如果您的轮椅符合《IATA 危险物品条例》,我们将要求您在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将轮椅交给我们,届时您将被转移至机场轮椅,直至登机。电池供电的轮椅将运输至飞机的货舱内,我们建议您携带轮椅的所有可拆卸部件,并将其置于客舱的头顶行李舱中。请注意,虽然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不拆卸您的轮椅,但是为了符合安全要求,我们可能会根据您轮椅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拆卸。
如果您的轮椅由湿电池供电,则必须取出电池,并放入密封且电池液不能渗透的包装袋中。该包装袋必须存放在客舱中。我们建议您使用相应的彩色胶带标记电池线,或提供详细的断开和重新连接说明,以便我们在您到达目的地时最好地帮助您将电池重新连接到轮椅上。
如果您的轮椅由不溢出电池供电,则电池可以保持在设备上。然而,如果您的轮椅没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按键被切换至「关」的状态并被移除,开/关在「关」的位置,操纵杆快速断开等),则必须断开电池,并且保护电池端子防止短路。
如果您的轮椅由锂离子电池供电,请至少在出发前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以验证您的轮椅和电池是否符合《IATA 危险物品条例》,从而使我们最好地协助您。
锂离子电池必须没有任何缺陷或损坏的迹象。轮椅必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如果锂离子牢固地附接在轮椅的电池壳里,完全封闭且免受短路,则电池可以不必取出,对这些类型设备的电池尺寸没有限制。
如果您的轮椅有容易拆卸(可拆卸)电池的专门设计,则对电池大小有限制。该类电池必须取下,防止短路,携带并存放在机舱内。电池上必须显示(瓦特小时)大小,或者电池应标有电压和安培小时(或毫安小时)额定值,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大小计算(见以下公式)。任何备用电池必须作为随身行李托运,必须保护电池端子以防止短路。只要单个备用电池尺寸不超过 300 瓦特小时就可以托运。如果每个电池的尺寸不超过 160 瓦特小时,则可以携带两个备用电池。 某些锂离子电池不会在电池标签上显示瓦特小时额定值。可用以下公式确定锂离子电池的瓦特小时额定值:
如果电池列出了安培小时额定值,请使用以下公式:
伏特 (V) x 安培小时 (Ah) = 瓦特小时 (Wh)
单个电池示例:
10 伏特乘以 28 安培小时 = 280 瓦特小时
280 瓦时小于单个电池 300 瓦特小时的限制,因此允许携带该电池。
如果电池列出了毫安时额定值,请使用以下公式:
伏特 (V) x 毫安时 (mAh) ÷ 1,000 = 瓦特小时 (Wh)
单个电池示例: 10 伏特乘以 28,000 毫安时 ÷ 1,000 = 280 瓦特小时
280 瓦时小于单个电池 300 瓦特小时的限制,因此允许携带该电池。
乘坐电池供电轮椅搭机时,请携带以下物品至机场:
请至少在出发前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以验证您的轮椅和电池是否符合《IATA 危险物品条例》,从而使我们最好地协助您。
只要乐器符合以下尺寸、重量限制,您就可以携带乐器作为手提行李上机。所有乐器必须存放在硬面圆边、坚固、有保护作用的硬乐器箱内。软身乐器箱将不被接受。
手提行李的体积上限为 22 x 14 x 9寸。乐器会被计入手提行李限额内。
由2018年1月1日起,装有锂离子电池的智能行李,若电池不能拆除,将不可作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携带上所有香港快运航空航班。
如欲携带智能行李登机,该行李之电池必须可拆除,并符合现行携带备用锂离子电池之相关规定。 如想查询更多关于携带锂离子电池之规限,请按此了解更多。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管理局指引,智能行李是指装有锂电池之行李。
智能行李例子包括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