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需要輪椅協助,請於航班出發時間最少 48 小時前透過【管理我的訂位】提交申請。申請步驟如下:
有關輪椅服務的詳細申請要求,請參閱此處。
提前通知對我們非常重要,這有助我們預先作出安排,並在你抵達機場時及時提供所需協助。行動不便旅客所使用的輪椅可免費託運。為確保你有足夠時間在航班出發前辦理登機手續、保安檢查和出入境手續,我們建議你在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至少 120 分鐘到達機場。
如你需於航班起飛前48 小時內申請輪椅服務,請透過旅客服務頁面上的任何聯絡方式與我們的客戶聯繫團隊聯絡,我們將盡力為你提供協助。
安全助理- 如經香港快運判斷為有需要或有以下情況的乘客需配備安全助理,以保飛行及逃生安全:
安全助理必須獨立、精神及體能上,能在緊急撤離時提供協助,並應盡量與相關乘客鄰座。
陪同助理 - 建議以下情況的乘客攜帶陪同助理:
請注意,機艙服務員無法為行動不便人士 (PRM) 提供屬於「個人護理」範疇的服務。
安全助理或陪同助理的條件
攜帶安全助理或陪同助理的乘客,不得安排於以下座位:
不論是機艙或託運行李,我們均不承運任何寵物。
符合導盲犬和輔助犬定義的犬隻可被承運,但有一定限制。有關詳情到「攜帶導盲犬/輔助犬旅行」。
根據不同懷孕期,我們可能會要求懷孕旅客出示醫生證明註明該名孕婦「適合乘坐航班」,醫生證明書須在航班起飛前 10 日內由私人醫生親筆簽署。
有關詳情請參閱「懷孕旅客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