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乘客、机组人员及飞机的安全,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的危险品条例 (DGR) 及香港快运航空 (HK Express) 的规定,下列物品受到限制或禁止携带登机。 任何未在表中列出的危险品将不被接纳。 由于各国法规可能有所不同,我们建议你在飞行前查阅当地机场的信息。 部分物品可能属于多个类别,请仔细阅读以下信息。
当你乘搭我们的合作伙伴航空公司航班时,请浏览其网站以获取更多详情。
乘客可以在寄舱或手提行李中携带液体,只要符合下表所述的限制。 请注意,机场安检人员会在你飞行前移除不符合这些要求的物品。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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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凝胶或喷雾类物品(LAGs) |
手提行李 |
豁免 (即使超过通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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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饮料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若酒精饮料是在安检前购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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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冷冻液氮的绝缘包装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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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放射性药物或梳洗用品 (包括喷雾剂)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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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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钝器 |
寄舱行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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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及燃烧物品和装置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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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火器及其他发射抛射物的装置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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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尖点或锐边的物品 |
寄舱行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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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眩装置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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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
寄舱行李 |
- |
香港快运航空 (HKE) 接受特定类型的电池放置于寄舱及手提行李中,但需符合下表所列的限制。 拥有电池驱动轮椅的乘客,请参阅特别协助部分以获取更多详情。
重要通知:
由于电池可能过热并构成火灾风险,苹果 最近启动了针对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期间售出的 15 英寸 MacBook Pro Retina 设备的电池回收计划。 此回收计划仅适用于特定的序列号,可在 Apple Inc的网站上进行验证。 因此,建议客户在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维修之前,不要携带上述回收计划中识别含有锂电池的装置登机。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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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散装电池, |
手提行李 |
锂电池的额外要求:
防漏电池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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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设备的备用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盒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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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60Wh 的大型锂电池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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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驱动的车辆 |
禁止携带 |
- |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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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有锂电池的行李箱 – 不可拆卸电池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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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有锂电池的行李箱 – 可拆卸电池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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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包括电子雪茄、电子烟斗、其他个人雾化器) |
手提行李 |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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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干电池、镍氢电池、锂电池及防漏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锂电池的额外要求:
防漏电池的额外要求:
注意: 关于备用电池,请参阅「备用/散装电池」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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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驱动的电子设备例如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 (AED)、便携式制氧机 (POC)、持续正气压睡眠呼吸机 (CPAP)、电动工具、摄录机及手提电脑(瓦时额定值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或锂金属含量超过 2 克但不超过 8 克)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备用锂电池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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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心脏起搏器或其他装置包括由锂电池供电、植入人体或外部安装的装置 |
随身携带 |
- |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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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锂电池的电池驱动轮椅或其他类似助行装置 |
寄舱行李 |
取出的电池必须手提上机并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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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防漏电池、镍氢电池或干电池的电池驱动轮椅或其他类似助行装置 |
寄舱行李 |
防漏电池的额外要求:
镍氢电池的额外要求:
干电池的额外要求:
已拆除或备用电池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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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可泄漏电池的电池驱动轮椅或其他类似助行装置 |
寄舱行李 |
已拆除电池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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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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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炉具及燃料容器(无论是否含有燃料)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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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机或燃料电池引擎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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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火柴及香烟打火机 (「随处可擦」火柴、「蓝焰」或「雪茄」打火机,或由锂电池供电且无安全盖或防止意外启动保护装置的打火机)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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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火柴 (小盒) 及小型香烟打火机 (不含未被吸收的液体燃料,液化气除外,供个人使用) |
随身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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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量易燃液体包装在一起的非传染性标本 |
禁止携带 |
- |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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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非易燃气体弹含有二氧化碳或其他属于 2.2 类 (非易燃、无毒) 的合适气体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供个人穿戴的自动充气个人安全装置,如救生衣和背心:
其他装置:
注意:对于二氧化碳,50 毫升水容量的气体弹相当于 28 克气体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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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易燃、无毒气瓶 用于操作机械义肢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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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碳氢化合物气体弹的发型造型设备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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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氧气或空气气瓶 |
禁止携带 |
- |
| 物品 | 允许放置于 | 接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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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崩救援背包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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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剂监测设备 |
禁止携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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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冰 (固态二氧化碳) |
手提行李 或 寄舱行李 |
寄舱行李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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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装置 |
禁止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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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型公事包(例如:内含锂电池及/或烟火物质等危险品的现金箱或现金袋) |
禁止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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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银的医疗或临床温度计 |
寄舱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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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气象局或类似官方机构代表携带的含水银温度计或气压计 |
手提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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